试论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外经济权
1989-12-27分类号:
【部门】广西计委
【摘要】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外经济权,是其经济建设权的组成部分。由于对外经济权是第一次在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得到明确规定的,而且在当前国内改革与开放中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外经济权又可以单独作为一个自治权发挥其特殊的作用。一、民族自治地方对外经济权的客观必要性与意义(一)民族自治地方大多具备发展对外经济的客观条件民族自治地方具备发展对外经济的客观条件,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地区 民族自治区 边境贸易 利用外资 经济管理 出口创汇 外汇留成 边境小额贸易 自治条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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