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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规章的性质及其效力

1992-01-21分类号:

【作者】黄华均
【部门】河南省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摘要】一 金融规章是不是法?理论界对这一问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一种肯定的观点认为,金融规章是法,具有法律效力,其理由是,金融规章是政府主管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约束金融法主体的行为准则,又是金融机制赖以规范化运行的直接依据。许多从事金融实务工作的同志亦赞同这种观点,他们在观念上普遍认为金融规章就是法。肯定说的缺陷就在于,它将两种不同质的规范(法规、金融规章)混在一起。我国
【关键词】行政法规  行政文件  地方人民政府  制定权  中央银行  实务工作  法律规范  民法通则  处分权  现行宪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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