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金融性质的同一性和形式的多样性
1988-02-15分类号:
【部门】
【摘要】(一) 发展合作金融的必然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调整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水平,农村在国营经济的主导下,以合作经济为主体,家庭经济为基层,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配并存,这是为家庭经济、个体经济服务的合作金融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按产品的价值形态和价值规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进行运转,发挥货币和信用“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发展合作金融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和实际,提出了发展合作金融的必然性和长期性。
【关键词】国家调节 按资分配 第一推动 金融体制 一股一权 价值形态 县联社 融资作用 经营活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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