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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对增强企业活力的意义

1988-12-26分类号:

【作者】胡湘漓  
【部门】广西工商局  
【摘要】“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国家授权统一管理经济合同的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为探索管好经济合同的新途径和方法,推动企业自我管理经济合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能力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重合同”就是要按《经济合同法》办事,重视合同的签订、履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而堵塞漏洞,使坏人无可乘之机。“守信用”就是在经济交往中顾全大局、想着国家,不弄虚作假,不见利忘义,不背信弃义,真正自觉地按经济合同办事。“重合同、守信用”二者互相促进,不可分割。
【关键词】重合同  《经济合同法》  企业活力  合同管理制度  竞争能力  合同纠纷  无效合同  采购合同  产品质量  拒付货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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