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型经济实体是巩固和发展农经组织的必由之路
1985-02-10分类号:
【部门】
【摘要】农经服务组织是为适应户营为主,大规模商品生产的需要而产生的。其基本职能在于协助农村“两户一体”及多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如果农经服务体系自身不是经济实体,仅限于牵线搭桥,必然处处仰人鼻息、办事被动,而且常会延误时机,于生产不利。按照商场常规,公司必须有一定经济实力,且具有经济法人的地位方能获得信任和活动场所。农经服务体系若不具备这些条件,不仅办事无力,而且难于立信于人,
【关键词】经济法人 于立 经营管理 四川省社科院 经济学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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