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构想
1993-12-27分类号:
【部门】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摘要】世界各国和地区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前后财产的继承或赠与及其征税问题,都有法律规定。其中,包括我国台湾省和香港地区在内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我国是否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理论界有不同认识。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我国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对于提倡劳动致富,鼓励人们向教育、科技、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捐赠,防止财富过度向一小部分人积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适当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有其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就我国遗产税和赠与税的
【关键词】赠与税 纳税义务人 国家财政收入 征税问题 税务机关 分配不公 扣除额 劳动致富 被继承人 财产所有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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