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质量实行“层次管理”方法的探讨
1986-03-02分类号:
【部门】苏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苏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苏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苏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学员 学员 学员 学员
【摘要】产品质量,是一切工业企业的生命。中央反复强调: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以质量求生存。国家经委明确规定:“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也不得计算产量产值。”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已把质量列为主要考核内容。不少企业的领导在激烈的竞争中日益体会到“以优质增效益,以信誉求发展,”注意在职工中培养“道道工序想用户,件件产品保优质”的质量意识,开展 TQC(全面质量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正如中央领导同志所指出的:“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低,是我国经济的致命弱点。”赵紫阳总理明确提出
【关键词】产品质量 层次管理 国家经委 全面质量管理 不合格 工业企业 产量产值 赵紫阳 中央领导 职能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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