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金分帐制若干问题的思考
1991-02-15分类号:
【部门】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摘要】国务院在八八年颁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承包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实行资金分帐制,即根据企业资金来源的不同,将其划为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分别列帐,分别管理。企业资金的性质,属全民所有。作为一种深化改革的大胆设想,资金分帐制的提出,曾引起政府部门、理论界和企业界的热烈反响,虽然提出了一些问题,但总的来说,以持肯定态度的为多。本
【关键词】全民所有制企业 承包经营责任制 利税分流 股份制企业 经营环境 风险抵押承包 主要经营方式 商品生产者 第一年 内在冲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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