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债性合约与分成制合约的教育金融产品设计
2009-08-20分类号:G40-054;F832.2
【部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摘要】教育金融合约从性质上分为债性合约与分成制合约两类。然而,单类教育金融合约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与缺陷,也可能无法有效满足投融资双方的特定需求。复合型教育金融合约则可以做到取长补短,在突出两类合约优势的同时,弥补了单类合约效率的不足,从而有利于教育金融合约的订立。其复合类型既包括债股相加的"混合性"复合,也包括债股互转的"化合性"复合,还包括教育金融合约中估值调整协议的引入。
【关键词】教育金融 分成制 金融产品 夹层融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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