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税前还贷”是推行“税利分流”的关键
1992-10-27分类号:
【部门】海南省财税学校 海南省财税学校
【摘要】一实行“税利分流”,就是在承包中税归税、利归利。这是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项新措施,其主要内容有:①降低所得税税率,刚化所得税制。把目前国营企业按5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的办法改为按35%的比例税率征收,并把所得税从承包的内容中分离出来,不包税,只按税法规定依率计
【关键词】税利分流 税前还贷 比例税率 国家财政收入 税后还贷 分配关系 税制改革 企业留利 包税 实际税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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