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探析
2008-04-20分类号:G311
【部门】广东珠海市审计局
【摘要】"非转经资产"是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简称。所谓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其占有的相对闲置或不用的非经营性资产以投资、入股、合资、联营、出租和出借等形式,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转作经营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科研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的目的主要有三:创收以弥补事业经费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 转经 科研单位 国有资产产权 事业经费 投资资本 科技成果产业化 国有资产流失 保值增值责任 管理职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理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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