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几点比较
1999-10-25分类号:D923.6
【部门】中南财经大学 中南财经大学
【摘要】自1999年10月1日之后,我国对外贸易合同既有可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又有可能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文从适用的范围、合同订立的形式、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几方面对两者作了详细的比较,以助我国的外贸人员选择更为适用的法律来确保自己在合同中的利益。
【关键词】不安抗辩权 损害赔偿 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 对外贸易合同 解除合同 涉外经济合同法 合同无效 违反合同 外贸人员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贸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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