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变更企业业绩改善研究
2008-05-20分类号:F832.51;F224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经贸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广西大学商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4 重庆 400067
【摘要】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背景,采用主成分分析法,以上市公司的综合绩效排名在大股东变更前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为标准考察了大股东变更的绩效。结果发现,在我国大股东的变更并不能给公司带来业绩的长远发展,它仅在大股东变更的当年提升公司业绩。笔者将此现象归因于我国目前不完善的证券市场制度。文章的意义在于指出当前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重要性。
【关键词】主成分分析 大股东变更 业绩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中产业链整合政策转型研究》(07XJY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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