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对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影响
2015-08-26分类号:F832.51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摘要】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初期,做市商制度在各国家及地区得到普遍应用。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交易制度逐步演变为混合性做市商制度。2014年我国新三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通过对市场整体以及协议转让、做市转让两类股票样本进行比较,文章认为在政策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等因素作用下,新三板市场整体规模、流动性均得到快速提高,做市商制度在流动性改善、价值发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挂牌公司具有较强的差异性对分层管理提出了现实需求。提高流动性仍然是新三板市场的重要任务之一,文章认为需要从制度、需求、供给、监管四个方面进行采取积极措施
【关键词】做市商制度 新三板市场 混合交易 风险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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