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配股违规行为事后监管的市场反应
2008-07-15分类号:F832.51
【部门】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以1998~2004年进行配股并且在配股后三年内受到证监部门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上市公司配股违规行为事后监管的市场反应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配股当年以及配股三年内均存在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受罚时有显著的负效应,违规后两年以上被发现的上市公司受罚时有显著的负效应,其他的违规行为受罚时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市场反应。由此可见,证监部门对违规配股上市公司的事后监管并没有起到实质的作用,即使有作用其效果也甚微。
【关键词】配股公司 违规 市场反应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学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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