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冷思考
2008-09-20分类号:F832.51
【部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管学院
【摘要】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及实践表明,做市商制度对于资本市场大宗交易和不活跃交易流动性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鉴于此,我国不少学者认为应在我国创业板市场开设之初,就采纳做市商交易制度。文章结合经济学理论,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交易制度选择相关约束条件的分析,得出了现阶段暂不宜采用该制度的初步结论。
【关键词】创业板 做市商制度 交易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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