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2007-01-15分类号:F832.43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摘要】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表达了我国金融监管当局与执政党保持政治上高度一致的意愿,且体现出在全国人大10月31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后,我国已客观上开始了“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 金融机构准入 金融监管当局 农村地区 资金互助组织 银监会 商业金融 农村信贷 商业信贷 借贷市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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