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粮食基金会”发放小额信贷的成功实践
2009-07-15分类号:F832.4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台州市中心支行
【摘要】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高枧村利用土地征用款,自发设立"粮食基金会",用于发放小额信贷。该粮食基金会在法律地位不明、无监管指导的情况下,历经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和经济周期波动的考验,成功运作十三年,其可持续发展的根源在于其制度安排契合了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法则,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高枧村 土地征用 经济周期波动 生存法则 借款人 贷前调查 引导资金流向 资金投放 缴纳营业税 合作金融组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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