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上著作侵权之我见
1999-08-30分类号:
【部门】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
【摘要】有人说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将网络使用作品明确规定为著作侵权行为,也无其他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不应视为违法。我认为,任何立法均有其“尽滞性”的一面和“超前性”的一面。所谓“尽滞性”就是往往一些新的问题出现之后,才产生立法的动议,然后通过复杂的立法程序将其...
【关键词】使用作品 侵权行为 立法程序 侵犯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 侵权人 十六条 立法技术 公司法人 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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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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