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巴塞尔协议看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
2003-01-30分类号:F832.2
【部门】南京大学金融学系关百豪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 南京大学金融学系关百豪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 博士生 博士生
【摘要】一、新巴塞尔协议产生的背景1988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统一资本测度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对全球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规范化经营、金融风险管理产生了积极影响,促进了国际间银行业的公平竞争,对国际金融业安全运行产生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近10年来银行业发展迅猛,其主要业务由传统的信贷业务发展到包括资产管理、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利率互换等各类金融产品的提供,金融市场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交易空前活跃,金融风险空前加大,致使该协议同目前金融业的风险管理要求不相适,协议要求的监管资本同大银行依据自身较为复杂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 风险管理 国际金融业 规范化经营 信贷业务发展 金融风险 资本标准 监管资本 内部评级法 资产风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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