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投资的国有化补偿标准之重构
2010-09-20分类号:F831.6
【部门】九江学院商学院
【摘要】关于国有化的补偿标准,国际投资理论和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观点,即全部补偿、适当补偿和不予补偿。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西方发达国家积极主张全部补偿,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则主张适当补偿或不予补偿,但这三种标准均存在缺陷与不足。为调和世界各国在此问题上的冲突和矛盾,应对传统的三种补偿标准予以突破,确立新的国有化补偿标准,即国有化补偿应适用"以充分补偿为原则,以适当补偿或不予补偿为补充"的标准,而该标准在我国有其适用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国有化 补偿标准 重构 充分补偿 公平互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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