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索取看管费与法相悖 打工妹愤然上法庭讨回公道
1999-05-21分类号:D920.5
【部门】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摘要】日前,三名打工妹高兴地接到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向他们索取自行车看管费的某商厦被判令退回所收款共计1.5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她们为自己讨回了公道。区区1.50元,何以要打一场官司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1999年春节前夕,刚从外地打工回家乡过年的女...
【关键词】诉讼费用 民事判决书 外地打工 三名 无效民事行为 江西省兴国县 收费许可证 法律武器 违反法律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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