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独立性的法经济学反思
2012-01-10分类号:F831.1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金融监管独立性是监管有效性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它的实现有赖于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内在方面是监管对象即金融业本身的特殊性,外在方面是防止政府不当干预和监管俘获。现有研究和实践忽视了内在方面对监管独立性的重要影响。目前,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业不同部门、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等三方面相互依赖的增强以及金融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影响了监管独立性的实现。
【关键词】金融监管独立性 金融业特殊性 相互依赖 金融全球化
【基金】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度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编:CXJJ-2010-303)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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