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养老统筹移交地方工作难点及对策
1999-01-06分类号:D669.7
【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摘要】1998年8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至此,电力、水利、铁道、邮电、中建、交通、煤炭、民航、石油、有色、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关键词】移交地方 养老保险 省级统筹 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 建设银行 离退休人员 提前退休 社会保险管理 基金收支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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