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Shibor的基准性
2008-07-20分类号:F822
【部门】交通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
【摘要】该文分别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存贷款市场、资金拆入和拆出格局变化以及利率互换市场五个方面分析了各个市场对Shibor报价的影响,认为Shibor利率在不同的市场上的表现并非一致,其基准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这种情况也是我国利率体系二元化的具体体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文章认为应提高Shibor中长端的拆借交易量,增强其交易的真实性;扩大Shibor基准的资产量和交易量,从而提高Shibor的基准性,进而进一步完善Shibor利率体系。
【关键词】基准性 浮息债 利率互换 市场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货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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