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补偿税费体系之厘清
2015-09-01分类号:F812;X196
【部门】安徽大学法学院
【摘要】生态保护的核心是利益平衡,利益平衡的手段是补偿,而生态补偿税费是平衡生态利益的关键举措。文章以"受益者补偿"确定生态补偿内涵,以"受益者付费"确定生态补偿税费边界,以生态利益的正外部性作为生态补偿税费的对象。从我国关于生态补偿税费的现有法律规范考察生态补偿税费的构成要素,并据此检视其与生态补偿的相关性,进而从明确生态补偿税费的边界以及与污染排放税、资源产品税的关系等方面补足其体系缺陷,构建多层次的生态补偿税、生态补偿基金和生态补偿费的生态补偿税费体系。
【关键词】生态补偿 受益者付费 生态平衡 税费体系
【基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F09-10D14);; 安徽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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