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模式的研究
2014-12-09分类号:F812.42;F842.61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 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摘要】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是否科学,关系到社会保险费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关系到缴费人对政府管理部门的满意度。在我国,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由谁来征收社会保险费更有利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争议,延续了近20年仍未能达成共识。从长远看,社会保险"费改税"是必然趋势,当前应开拓创新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模式,建立"税务统一征收、社保待遇发放、财政基金监管"的分权制衡机制。
【关键词】社会保险税 统一征收 模式改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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