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境外分行支付利息税收政策解析
2016-03-09分类号:F812.42;F832.3
【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境外分行支付利息不再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本文分析了新政策的变化,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境外分行 利息 非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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