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石油石化企业税收转移问题研究——以克拉玛依市16家中央石油石化企业为例
2016-07-20分类号:F812.42;F406.7
【部门】克拉玛依市国税局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 克拉玛依市地税局
【摘要】16家中央石油石化企业在克拉玛依市产生了大量的税源,但绝大部分税源并没有留在税源地,而是被转移到了公司总部注册地和中东部地区。统计显示,仅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三个主体税种,克拉玛依市产生的税源就有三分之二以上转移到了中央和中东部。这是税费政策安排和企业总部经济造成的税收转移。在今后的税费政策安排中,应该在利益博弈者当中增加地方政府这样一个参与者,在税收与税源保持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建立税源地之间的协调机制,以解决跨区税收矛盾和冲突问题。为了保证地方政府有财力为企业提供水平更高的可持续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关键词】中央石油石化企业 税收转移 地方政府收入 总部经济 税费政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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