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转型对策
2016-10-20分类号:F812.42;F301.2
【部门】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与后土地财政阶段相比,在经济步入新常态后,土地财政赖以存在的宏观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结构优化调整需求迫切,楼市成交放缓,土地出让收益大幅下降,再加上预算制度改革,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支的控制能力逐渐减弱。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当按照轻重缓急采取五大转型对策。一是重新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是新常态下土地财政转型的第一步;二是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这是实现土地财政转型的根本;三是全面构建新型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帮助地方政府转变融资渠道;四是建立先租后售保障房制度为土地财政向税收
【关键词】新常态 土地财政 预算改革 必要性 转型对策
【基金】“政府土地财政的规范与治理:理论、实证与政策”项目(项目编号:11YJ790184)的部分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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