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企业境外分回利润的税收抵免
2016-02-09分类号:F812.42;F275.4
【部门】山东省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地方税务局
【摘要】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地方税务局受理了某企业提出对其从越南取得的利润分红11 094 780元进行税收抵免的申请,这是山东省首例境外所得抵免案例。省市区三级地税局依据相关法律文件对企业境外所得进行汇算和抵免,企业享受到了抵免政策,避免了双重纳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于2006年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境内企业100%控
【关键词】税收抵免 境外所得 分回 地方税务局 地税局 汇算 所得税法 分配利润 山东省烟台市 税收协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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