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制改革(下)
2014-03-09分类号:F812.42
【部门】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厦门海事法院
【摘要】(接上期)四、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在中国,相当一部分公共服务都是由地方政府提供的。中国的地方政府分成以下四级:省、市、县/区、乡镇。这些地方政府负责提供如卫生、教育、退休金、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重要的公共服务。除此之外,这些地方政府还要负责大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例如交通和改善环境)投资(World Bank,2012)。地方政府的地方税税基非常有限,调整税率的权力几
【关键词】Tax policy Tax reform China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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