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国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增值税改革
2016-10-09分类号:F812.42
【部门】维也纳经济大学 维也纳经济大学奥地利与国际税法研究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摘要】增值税制的现代化是中国30年税收改革厚积薄发的结果。自2006年"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承诺开展增值税改革以来,中国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先后完成了增值税转型和扩围的改革。特别是在2016年完成的"营改增"中,中国成为把金融业全面纳入增值税网络的一个主要国家。对于这种开创性的举措,其他国家的税收管理部门一定会给予相当的关注。同时,中国在增值税管理方面也取得了进步,一是统一由国税局征收管理,二是推行新的增值税发票制度。从长远来看,改革后的增值税制肯定会减少对经济的扭曲,有助于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中国跨国公司的竞争力。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 税收制度 税收改革 国税局 税收管理 中国跨国公司 税务机关 现代型 消费型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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