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功能取向与税种设置改革研究
2008-08-20分类号:F812.42
【部门】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鉴于我国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严重与财产和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主体功能目标应该是促进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与维护财产和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其税种设置应按照"宽税基、低税率、少减免、简便征管"原则分别在地产税和房产税目下进行,地产税目下按土地取得途径不同设置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目下在房产的交易环节仅设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在保有环节设置物业税。
【关键词】房地产税制改革 主体功能目标 地产税 房产税
【基金】西南民族大学2008年度博士创新基金项目《影响和调节居民财产性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研究》成果系列论文之一(项目编号:08SBS005)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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