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
2007-02-28分类号:F812.42
【部门】兰州商学院
【摘要】一、高校教师工资薪金税务筹划策略(一)工资薪金适当福利化,降低教师名义收入。一般来说,教师的工资、薪金收入超过1600元就要纳税。筹划时,可以将超过1600元的工资、薪金部分用于职工福利支出,这样不仅可改善教师福利状况,增加其可支配收入,还可以降低名义收入以减少纳税。高校通常可以为教师支付交通、通讯、用餐等基本消费支出,相应地降低其税前工资,减少计税依据;为教职工购房提供一定期限的优惠贷款,之后每月从其工资额中扣除部分款项用于归还贷款,减轻教师的贷款利息负担;为教师免费提供福利设施,如免费家具、健体中心、
【关键词】工资薪金 薪金收入 计税依据 劳务报酬 现金支付 名义收入 筹划策略 利息负担 一次性奖金 年终奖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理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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