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2013-09-09分类号:F812.42
【部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北京华兴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要】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进一步明确了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财税[2013]37号文件附
【关键词】纳税人销售 增值税政策 改征 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征收率 进项税额 征收办法 计税方法 交通运输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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