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时机选择与税制设计
2003-05-20分类号:F810.42
【部门】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系
【摘要】遗产税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税种,早在公元前古埃及、古罗马就征收过遗产税。目前世界上,包括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总共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我国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细则)中列有遗产税,但当时并没有开征,1 9 9 4年税制改革,再次提出要开征遗产税,也没有立即开征,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曾经提到通过开征遗产税,调节收入分配,后来也没有开征。以上事实说明,我国开征遗产税只是一个时机选择的问题,为了我国税制与国际接轨,完善我国税制,调节收入分配,迟早要开征这一税种。本文从开征
【关键词】税制设计 税制改革 调节收入分配 税收收入 时机选择 税制模式 税收政策 征管水平 超额累进税率 课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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