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导游用工涉及的法律关系的影响
2008-10-30分类号:F592.6
【部门】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
【摘要】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导游与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认为导游与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之间成立劳动关系,原先受民法调整的劳务关系将渐渐从导游执业中淡出,导游权益的保障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关键词】导游 旅行社 导游服务公司 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
【基金】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07B29)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旅游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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