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区域合作机制的探讨
2008-07-20分类号:F592
【部门】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目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区域合作发展乡村旅游是一条可行的途径。在区域合作框架下,乡村旅游涉及许多要素和多个利益主体,构成一个复杂系统。乡村旅游的区域旅游合作组织要由政府、社区和企业三方面组成,他们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能,尤其需要在区域整体基础上,建立面向游客需求的产品开发机制,以及全面参与的营销合作体系。
【关键词】乡村旅游 区域合作 机制 乡村社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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