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旅行社条例》看我国旅行社分类制度的演变
2010-12-25分类号:F592
【部门】南昌教育学院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旅行社条例》将我国旅行社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经营国内业务和入境业务的旅行社,另一类是可经营国内业务、入境业务和出境业务的旅行社。这种分类制度的变化,是对我国旅行社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的一种映射,可以预见,今后我国旅行社的分类方式还将不断变化。文章根据对前几次旅行社分类制度的演变历程的分析,结合《旅行社条例》调整我国旅行社分类的背景,提出今后我国旅行社分类制度的演变趋势。
【关键词】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 分类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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