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钢成功应对“双反”调查记
2014-05-09分类号:F426.31;F752.02
【部门】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摘要】2013年2月12日,一份编号NO.2013/60的反倾销信函发给山东钢铁集团济钢分公司(以下简称"济钢")和济钢国贸公司,内容是澳大利亚BlueScope公司申请澳大利亚政府对由中国、日本、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板材产品实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所谓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反",是进口国为限制此类商品的进口,维护本国该类商品生产企业,对此类进口商品征收较高的税额,提高其价格,限制其进口的措施。不同的是,前者针对的是出口企业,后者针对的是出口国的政府。
【关键词】双反 山东钢铁 进口商品 反补贴调查 出口商品 澳大利亚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 板材产品 国税局 反补贴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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