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开发中资源生态环境补偿的理论基础评述
2010-07-15分类号:F407.1;F205
【部门】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
【摘要】矿产开发中伴随资源损耗、生态环境破坏与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对资源生态环境以及区域发展进行补偿。但补偿依据、原则、主体等如何确定?经济学理论为其提供了阐释。矿产资源耗竭性理论强调:矿产资源不可再生强化了其相对稀缺性,通过资源合理定价可以起到保护资源的目的;资源生态环境价值理论认为:资源、生态环境是稀缺的、有价值的,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为之付费;外部性理论解释了资源开发区域的外部不经济现象与全国范围内的外部经济现象,指出生态环境补偿、区域补偿的责任主体;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理论要求企业规范开采
【关键词】矿产开发 资源补偿 生态补偿 环境补偿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煤炭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批准号:08BJL052);; 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招标项目“矿产开发中的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 200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资助项目“煤炭资源型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基于山西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主持人为景普秋
【所属期刊栏目】产经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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