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转基因产品市场化监管对中国的启示
2014-07-31分类号:F371.2;F322
【部门】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美国在从转基因技术领先到成熟商业化的过程中实行以法制监管为基础,以市场选择为补充的市场化监管。商业上市前审批许可程序严格,许可上市后由市场自由选择,是"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良性契合,实现了转基因技术的安全应用和持续发展,促成了美国农业的世界影响力。市场化监管可以成为正处于十字路口的中国转基因技术商业化与美国共同而又有区别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转基因产品 法制监管 市场选择 市场化监管
【基金】国家社科重点项目(11AZD107);;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课题(2011ZX08001-001)
【所属期刊栏目】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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