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食盐专卖新探
1992-09-30分类号:
【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副研究员
【摘要】封建专卖,即国家基于财政目的,对某些社会商品的经营垄断,它是封建小商品经济与专制政治制度结合的产物。清代盐业经营废除“官煎煮之法”,“凡直省沿海及有池井之地,听民辟地为场,置灶开畦,为盐而售之商”。随着食盐消费量的增长,清政府日益加强盐业流通领域的控制。盐务之“枢纽在转运,归墟在岸销”。其专卖之具体实施,仍然借助于传统的引岸运贩模式,采取专卖经营特权与市场分割垄断结合的流通体制。引岸法有利于政
【关键词】食盐专卖 引岸 专制政治 运商 社会商品 官盐 盐区 市场分割 流通体制 经营形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