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自力救济及其出路
2014-05-05分类号:F323.22
【部门】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农村环境自力救济是农民对影响其权益的环境问题的一种抗争,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有:政府对于污染行为的庇护、环境执法不力、农民维权能力不足和环境公权力救济途径的不畅。农村环境自力救济,可以引起全社会对农民环境权益问题重视,对解决相应的环境问题具有推进作用,但也存在社会成本过高的弊端。因此,今后应采取措施来减少农村环境污染,强化公权力对农民环境权益的救济,从而最终减少农村环境自力救济的发生。
【关键词】农村环境问题 自力救济 公力救济 环境权益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1YJA820012)
【所属期刊栏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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