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集体化”方向的一种初步尝试——山东省东平县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
2015-09-10分类号:F321.42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摘要】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曾科学的预见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在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还将出现一次"飞跃",即向着"高水平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对于如何实现这一"飞跃"却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近年来,山东省东平县出现了若干以村为单位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并通过"经营权回归""管理权释放""合作式激励"等一系列创造性的制度设计,保障了合作社的发展和运行,初步形成了发展集体经济的"东平模式"。该模式虽不能称得上是理想状态中的"高水平集体化",但或可
【关键词】“高水平集体化” 土地股份合作社 东平模式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ZZ022);; 华中师范大学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助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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