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滞后的原因及对策
2005-09-30分类号:F321.4
【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510642 广东广州510642
【摘要】在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界定的基础上,探讨了现行法律法规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上的滞后,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并就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提出相应政策建议。认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是根本;建立合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律与法规框架,是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立法
【基金】华南农业大学国家重点学科“农业经济管理”资助项目;; 广东软科学校长基金项目(2004B70102085)
【所属期刊栏目】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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