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非农化征用中的农民土地增值收益权保护
2016-12-21分类号:F321.1
【部门】陕西师范大学
【摘要】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中,一些地方农地非农化征用倾向严重。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失地农民无法享有绝对地租,分配级差地租比例极低,失地农民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权益受损害。为此,可通过转换政府征地角色、明确农地产权归属、规范农地征用目的、建立市场化补偿制度及完善失地农民安置制度等措施,既维护失地农民获取农地增值收益的权益,又化解潜在的农村征地冲突,确保城乡统筹发展基础上的"四化"目标协调同步实施。
【关键词】农地征用 地租理论 失地农民 农地增值收益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成果(项目编号:10YJC79019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104174)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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