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方式及效力评价
2015-03-19分类号:F321.1
【部门】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农村土地主要有农户享有使用权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就目前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承包地经营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都不允许买卖,因为农户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承包地和宅基地。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目前在农村存在着大量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其中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将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一起流转、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将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经营权一起打包流转等情形。这些流转方式在农村现实中已经广泛存在并被接受和履行,但在法律层面还有许多问题,尤其是这些流转方式的效力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应该具体情况具体
【关键词】承包地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流转 法律效力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3AJY013);; 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31920140013)
【所属期刊栏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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