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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消费者权益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1992-04-30分类号:

【作者】刘宪权
【部门】华东政法学院
【摘要】(一) 消费活动是人们日常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消费过程中,人们往往会发现所费与所得不相称,当然通常是费大得小。这种情况从法律上分析,也就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侵犯消费者权益行有的社会危害性是尽人皆知的。有些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变相的剥削,是对按劳分配原则的践踏,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障碍。由此他们得出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对社会主义原则的背叛的结论。对此笔者认为是很有道理的。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  社会主义原则  按劳分配原则  社会危害性  社会主义生产  情节严重  法人犯罪  直接责任人员  侵权行为  犯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消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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